为满足持续适航要求,公司拟订购民航救生用信号弹(时控件),根据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,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、高新西区派出所、高新分局治安大队提交《关于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审查的申请》,4月13日,市公安局等领导一行11人莅临公司现场检查指导,华太航空总经理、董秘、质量部经理、行政部经理陪同视察了公司的维修车间、危险品库房等,华太附件黄总具体介绍了民用飞机手持信号弹的使用情况,双方就华太航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事宜交换了意见。
华太航空总经理林玉忠表示,企业发展必须要规范化经营,公司将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,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防爆炸事故发生、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。
华太航空是成都市第一家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的单位,对于华太航空能够依法、依规开展业务市局领导予以高度赞赏,同时指出公司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、运输流程、存放等细节的整改要求,林总表示公司将依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。
审查结束后,华太航空根据整改意见,逐一完成整改,并于27日顺利通过现场复审。